更新时间:2024-06-27
描述:
海口脚手架-
4)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,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,并不应大于4m(两步)。
5)脚手架架体高度在24m以下的单、双排脚手架,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,也可采用脚手管、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并在两头设置防滑措施。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。
6)脚手架架体高度在24m以上的单、双排脚手架必须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。
7)连墙件中的连墙杆或拉筋宜呈水平设置,当不能水平设置,应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可靠连接。
8)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结构。
9)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。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可靠连接,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度—60度之间;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.。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分开拆除。
10)脚手架架体高度在40m以上有风涡流作用时,应采取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。
8. 脚手架剪刀撑的验收
1)24m以上的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,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。承重及特殊架子内部设置多个由底到顶的连续剪刀撑,剪刀撑的斜杆与地面的倾角是否在45°~60°之间,每道剪刀撑的宽度不应小于4跨,且不应小于6米;
2)架体高于24米时,必须连续由低到高设置剪刀撑。
9. 脚手架上下措施的验收
1)脚手架上下措施有两类:挂设爬梯和搭设“之”形步道或斜步道;
2)爬梯挂设必须由低到高连续垂直的设置,每垂直约3米必须固定一次,顶部挂钩使用8#铅丝绑扎牢固;
3)上下步道必须同脚手架高度一起搭设,人行步道宽度不得小于1米,坡度1:6,运料步道宽度不小于1.2米,坡度1:3。防滑条间距0.3米,防滑条高度约3-5厘米。
10. 架体防坠落措施的验收
1)施工脚手架如需要挂设安全网,检查安全网必须平整、牢固、齐全;
2)建筑施工脚手架外侧必须设有密目网,密目网必须平整,齐全;
3)在脚手架垂直高度每10-15米需设置防坠落措施,在架体外侧要及时设置密目网。内侧安全网铺设时必须要拉紧,安全网固定绳必须环绕绑扎的固定可靠处。